根据省国土资源厅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调整土地整治项目预算计价依据的通知》(湘国土资发[2017]24号)要求,7月20日,我院组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技术人员对“营改增”新政进行集中学习。本次学习主要采取集中授课方式进行,学习的内容包括“营改增”后我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,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费“价税分离”原则以及材料预算价格调整方式等内容。作为设计单位,我院集中组织学习“营改增”新政,旨在使技术人员尽快适应新的计价体系,力求“做对、做好、做精”每一个项目任务,为项目区百姓改善生产生活条件、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创造条件,助力项目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。(设计室/供稿 王亚运/编辑)
|